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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住建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3 13:25:34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依法公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提升政策公开质效,优化公开方式渠道,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的功能作用,扎实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主要通过局门户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等渠道主动公开。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7条,公开行政许可事项344项。其中包括行政规范性文件3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类信息1条,以案释法案例及政策解读6条。

(二)依申请公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揭府办函〔2020〕29号)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规定,完善信息公开申请闭环管理机制,切实提高答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9件,均依法按时办理,其中:予以公开7件;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不掌握或未制定无法提供、可通过网上查询获取44件,已依程序指引申请人向有关单位咨询或直接通过网上查询;不予公开或不予受理8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谁制发、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谁公开、谁负责”原则,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在政务公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本部门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展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采用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不定期公开、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等方式,聚焦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关注热点,及时公布更新我局重点工作、市民急难愁盼等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确保信息公开高效及时透明,切实推进局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栏建设。落实专人每天查阅对外工作邮箱,定期清理邮件,及时处理咨询、投诉信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五)监督保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严格落实规范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加强主动公开。及时梳理更新信息公开目录,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9

0

0

0

0

0

5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0

0

0

0

0

0

4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4

0

0

0

0

0

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59

0

0

0

0

0

5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6

4

3

0

13

0

0

0

0

0

2

0

0

2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需进一步加强,主要表现为:一是信息公开发布后发现有错别字存在,虽能及时改正,但存在内容把关还不够细致严谨问题。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的全面性还有不足,内容未能完全涵盖住建领域方方面面。三是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办理效率还有提升空间。下一步,我局将定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扎实推动信息申请答复工作规范提升。持续完善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目录建设,围绕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举措和成效、建筑市场发展、房地产发展、房屋市政工程、城镇燃气、障性租赁住房发展、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等社会热点,保持定期动态更新,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提升政策解读回应信息化内容,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系统化和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原文地址:http://www.jieyang.gov.cn/zjj/zwzx/tzgg/content/post_9118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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