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市函〔2021〕45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施工单位:

  根据《关于对我省建筑业企业完成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建设任务进行专项验收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23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专项验收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建市函〔2016〕1281号)以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推广应用的通知(粤建市函〔2017〕3314号)》要求,2020年12月,我厅组织专家对2020年度“广东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进行了评审,景华春天家园等27项工程通过专项验收,现予公布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行业协会要高度重视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作,认真总结、宣传推广新技术应用示范项目的经验和做法,加大在政府投资工程、绿色建筑等项目中应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的力度。各类优质工程的评选可以优先从被评为“广东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项目中选取,以提高优质工程的科技含量。

  二、获得“广东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荣誉的企业要再接再厉,不断提升建筑施工技术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更好地促进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广东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2020年第二批)名单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月18日  

(联系人:成根发,联系电话:020-83133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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