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海南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工作的通知

琼建质〔2020〕240

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勘察设计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有关单位:

为切实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1号)、 《超限高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建质〔2015〕67号,以下简称《技术要点》)和《海南省超限高层建筑结构抗震设计要点(试行)》(琼建质〔2019〕3号,以下简称《海南设计要点》)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工作的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履职尽责。

近年来,我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日益增多,建筑工业化加快有序推进,设计、施工难度不断增大。切实抓好超限高层抗震设防管理,不断夯实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能力和质量安全,是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一环,也是自贸港建设进一步全面展开必要保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执行抗震设计情况监督检查。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切实执行相关规范规定,落实责任,确保超限高层抗震设计安全可靠。

二、明确审查职责,强化过程管理。

1.明确落实审查职责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的管理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工程抗震办公室负责全省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审查工作的具体实施,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专家委员会协助省工程抗震办公室开展相应的技术管理工作。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成立海南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由高层建筑工程抗震的勘察、设计、科研和管理等专家组成,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聘任,负责超限设计技术要点的制定、技术咨询、评审指导、评审专家库中专家的选拔、培训、技术交流等维护管理工作。(省专家委员会名单见附件,专家库专家名单另行公布)

2.进一步强化过程管理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应在初步设计阶段或施工图设计前进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以下简称超限审查)。对于取消或容缺办理施工图审查的市县,高层建筑项目办理施工许可承诺前,应书面承诺已通过超限审查或承诺判定为非超限项目。对于明确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超限高层项目,应在超限审查通过后进行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评审。

设计单位应自行判断所设计的工程是否超限,施工图审查单位应对工程是否超限进行审查判定,由建设单位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报,并按本通知的要求提供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齐全后,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有关规定组织专项审查,对通过评审的项目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放行政许可。

海口、三亚和洋浦三地,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省级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由海口市、三亚市、洋浦经济开发区实施的决定》(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的要求,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海口市、三亚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根据有关规定对属地申报的超限项目组织专项审查,对通过评审的项目发放行政许可,并于每月30日将当月审查情况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适时对已审查通过的项目进行随机抽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自接受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全部申报材料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落实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委托实施(下放)的省级行政审批事项证书编码及印章使用的通知》(琼建审批函〔2019〕408号)文有关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加强对海口、三亚、洋浦三地的业务培训指导,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三地的承接机关应当周密组织,做好各方面的部署和安排,做到规范有序;今后其他接受委托实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批事项的市县或园区均参照三地形式办理。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所需的“建筑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结构工程初步设计计算书”和“初步设计文件”由设计单位按现行《技术要点》、《海南设计要点》和相关规定的深度要求提供。建设单位申报抗震设防审查时,应提供含以下内容的技术性文件:

1)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报表;

2) 发展改革部门针对该项目的立项批复文件或核准、 备案文件;或规划部门针对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批准文件;

3) 高层建筑工程超限设计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4) 建设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5) 结构初步设计计算书(主要结果);

6) 达到初步设计深度的图纸(建筑和结构部分)和设计说明;

7) 当参考使用国外有关抗震设计标准、工程和震害资料及计算机程序,应提供相应的说明。

进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工作时,应根据项目特点、规模、重要性和超限设计复杂情况,从我省及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库中选取专家(专家库名单另行公布),确定项目审查专家组人员,不得由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进行指定,由海南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专家委员会对评审专家组的组成给予指导。评审专家组一般为7人,原则上应有一名专家委员会成员参加。除6度设防地区只有三项小超的A级高度超限项目,其他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应视其复杂程度、新技术运用等情况,邀请至少2名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专家参与评审。专家组推举一名委员任组长,负责汇总审查意见。专家组审查项目采取分头审阅、集体协商讨论的方式进行。审查结论应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专家组的意见表述。少数不同意见可保留并报专家委员会备案。评审专家组对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承担相应的审查责任

对审查中专家组内争议较大的重要问题,难以形成一致意见的,应报省专家委员会复议。复议不决的,应提请省建设厅报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审查,提出专项审查意见,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主体结构总高度超过350m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原则上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进行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并从严把握抗震设防的各项技术性指标;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按照现行《技术要点》和《海南设计要点》,对送审的高层建筑是否超限判别进行复核,并检查抗震设防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发现勘察设计单位未执行专家审查意见的,图审机构应当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施工图设计审查不予通过、施工许可不予受理。

三、加强事中事后指导监督,确保工程抗震安全。

对于超限高层工程项目,超限审查应审未审的、或未按照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进行工程勘察和设计的、或施工图设计审查不合格的,均不得施工。若擅自施工的,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按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有关单位责令其停工改正,予以处罚,并组织相关专家和监理、施工、质量监督等部门,对项目进行安全性综合审查评价,对工程抗震设防安全性出具专题审查意见,并指导建筑企业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对项目设计及变更文件或竣工图纸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省工程抗震办公室每年将对全省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将进行通报。

四、本通知自2020年12月1日起执行。

附件一:海南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专家委员会章程

附件二:海南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专家委员会名单(第一届)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1117

附件一

海南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专家委员会章程

    第一条  根据《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海南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是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领导下,进行海南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专家委员会的宗旨是:通过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工作,提高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计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保障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质量。

    第三条  专家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对省内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进行技术指导;

(二)制定并修编省超限设计技术要点、提供技术咨询和评审指导。

(三)对于审查意见难以统一的工程进行复议。

    (四)负责海南省评审专家库的组建和更新,专家的培训、技术交流等专家库维护管理工作。

    第四条  专家委员会由省内长期从事并精通高层建筑工程抗震的勘察、设计、科研、教学和管理的专家组成;由省建设厅在全省范围内聘任,每届任期三年;期满后可根据需要连聘连任。专家需具备高级以上职称,主持和参与过多项超限高层的设计、评审或审图,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过相关论文,获得过各级工程类奖项,参与过学科课题研究或获得过专利优先考虑。

    专家委员会委员工作疏忽;造成责任事故者,视情节轻重,由省建设厅予以警告或取消委员资格。

    第五条  专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两名、秘书长一名。负责专家委员会工作、签署以专家委员会名义报出的审查意见、负责海南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库的建立、人员资格审定和维护。

    第六条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审查工作需由省建设厅或其授权部门组织项目审查专家组完成;专家委员会委员不得以委员会名义进行未经授权的抗震设防审查工作。

第七条  本章程由海南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附件二:

海南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专家委员会名单(第一届)

序号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专业

1

任学斌

海南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结构设计

2

段晓农

海南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结构工程

3

张元平

海南省建筑设计院

结构设计

4

张明

海南柏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结构设计

5

王岩

海南元正建筑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结构设计

6

彭咏梅

海南中电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结构设计

7

高荣奉

海南泓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结构设计

8

杨武

海南有色工程勘察设计院

工程勘察

9

路岗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结构工程

 

主任委员:任学斌

副主任委员:段晓农、张明

秘书长:路岗

秘书:李亮亮(省住建厅质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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