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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住建局关于临汾河西热电有限公司郑晓龙等159名“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意见的通知

2025-08-28 08:38:38

临建质函字〔2025〕195号

各施工企业及有关单位: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关于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的补充通知》(晋建审函字〔2007〕376号)、《关于切实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审批工作的通知》(晋建审函〔2024〕93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准予准予临汾河西热电有限公司郑晓龙等30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首次申请,准予霍州市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蒲炳州等51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延期申请,准予山西道横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樊丽丽等69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工作单位变更申请,准予山西昌能电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连慧霞等1人企业名称变更申请,准予山西建鑫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刘俊等2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跨省调出申请,准予山西正成鸿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赵惠等6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注销申请。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1:首次(1).xls

附件2:延期(1).xls

附件3:工作单位变更(1).xls

附件4:企业名称变更(1).xls

附件5:跨省调出(1).xls

附件6:注销(1).xls

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20日

 

原文地址:http://zjj.linfen.gov.cn/wjfg/tzgg/202508/t20250827_5643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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