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解读材料
一、目的
为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入推进本市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建筑市场信用体制建设,构建覆盖工程建设各类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信用体系,制订本《办法》。
二、起草修订情况
2024年,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开展了文件修订工作,修订过程中,征询了本市有关行业部门、各区建设管理部门的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形成了《上海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草案)》,经2025年1月26日召开的第107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形成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
一是按照国家新的要求,增加了信用信息或信用评价结果应当遵守公平竞争的表述。
二是取消了B类不良行为记录上网公开一年的规定。
三是将原办法中A、B、C三类不良行为信息具体定义改为原则性定义,将具体不良信用信息定义和目录清单作为办法附件,并明确根据相关规定或市场信用管理实际,定期调整发布。
四、法律法规依据
(一)《上海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沪住建规范联[2018]8号)
(二)《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2017年6月23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相关稿件: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原文地址:https://zjw.sh.gov.cn/zcjd/20250609/494c309e7726430088e3183e7e0f5c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