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郑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办法》制定背景及过程
“十三五”以来,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取得较好成效,有效保障了新能源汽车发展需求。国家和河南省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明确要求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作为专项工作,完善配套政策,制定管理办法,抓好组织实施。出台实施《办法》,是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推动我市抢抓新基建政策机遇内在要求。
在起草过中,我们认真研究2015年以来国家和省市支持新能源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有关政策文件,并赴重庆进行专题调研,同时在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办法》。
《办法》制定后,我们书面征求了相关局委、各区县市政府意见,面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充分吸纳相关意见建议。
二、哪些充电设施建设需要办理备案手续?
公用和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行“统建统服”模式小区的充电基础设施,需要办理备案手续。
自用充电基础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的充电基础设施,无需办理备案手续。
充电设施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要及时更新备案信息。
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如何进行竣工验收?
公用和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可自行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项目竣工验收。
新建小区配建的自用充电基础设施由有关部门纳入房屋整体规划核实与竣工验收范畴进行验收。
随车配送的自用充电基础设施由电动汽车生产(销售)企业或其委托的安装企业组织验收。
居民个人购置的充电基础设施应委托具备充电桩施工资质的企业施工并组织验收。
四、企业运营充电设施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1.需要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其经营范围应当包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
2.要有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管理系统,对运营数据要能够进行采集、存储和安全监测,且运营数据保存期限不低于5年。
3.要有专业的运行维护人员,且至少有5名电动汽车充电相关领域的专职技术人员。
五、运营企业在运行过程中怎么开展安全工作?
1.企业要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担当第一责任人。
2.建立安全培训制度,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要留档备查。
3.建立巡视检查、隐患排查处置和事故调查制度,相关检查调查记录至少保存一年。
六、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解 读 人:韩博
联系电话:0371-67187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