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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美丽公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美丽公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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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4-11-15 08:5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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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美丽公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美丽公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打造“两美”浙江和市委“拉高标杆、争先进位”的总体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公路事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持续增长的出行需求,结合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创建美丽公路“五个一万”工程实施意见》(改建完善国省道1万公里、提升农村公路等级1万公里、完成农村公路维修1万公里、实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1万公里以上、建设港湾式停靠站1万个)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全面建设美丽公路,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要“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公路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五次会议的决策部署,围绕“两美”浙江和台州“一都三城”建设,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适度超前、突出重点的原则和“因路制宜、崇尚自然、安全可靠、科学合理、集约节约、生态环保”的美丽公路核心理念,逐步构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美丽和谐、安全可靠、智慧高效、生态文明的公路路网体系,全力打造“便捷、畅通、安全、舒适”的美丽公路,为“两美”浙江和台州跻身全省经济总量第二方阵作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要求

  “十三五”期间,要高水平构建“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全面开展美丽公路建设,将旅游景区、国家公园、科创城、特色小镇、历史文化名村、农家乐、民宿经济等串珠成线,形成“畅、安、舒、美”的风景风情线、科创产业线、生态富民线。至“十三五”末,实现公路路网体系进一步完善,技术等级进一步提高,路况质量进一步提升,路域环境进一步优化,安全运行环境全面改善,农村客运服务全面覆盖,美丽公路建设成效显著。

  三、工作目标

  结合“五水共治”、“三改一拆”、“两路两侧”“四边三化”等重点工作,深入推进美丽公路建设。

  2016年6月底前,各县(市、区)基本完成县域美丽公路建设总体规划;到2016年底,完成全市境内37条(含上三高速、台金高速两条高速公路,S323科大线、S322临石线、S224岭三线三条普通国省道和32条农村公路)美丽公路示范路建设。

  到2017年底,全市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和县道公路,县(市、区)入城公路及通景公路基本完成美丽公路建设。

  到2018年底,县(市、区)辖区内乡道公路基本完成美丽公路建设。

  到2020年底,县(市、区)辖区内通往中心村和主要行政村的村道公路全面完成美丽公路建设。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路网体系。因路制宜,科学规划, 充分挖掘公路网存量资源和内在潜力,进一步完善路网体系,着力提升公路技术等级,使公路与周边环境紧密融合、协调自然,形成和谐共同体。加快国省道“瓶颈路”、“断头路”、“联通路”拓宽改造。加大现有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力度,交通量较大以及具备全线提升条件的路段要进行全线提升改造,交通量较小或者不具备全线提升条件的可局部拓宽或通过设置错车道、弯道改善、增设安全设施等方式进行局部完善。加快推进农村公路路网体系。

  (二)提升管养水平。全面推行公路预防性养护,推进养护工程规模化,通过周期性养护良性循环,保持全市公路路况正常稳定。加快路面“白改黑”改造,提升公路行驶质量和舒适度。进一步健全日常养护运行机制,保持路容路貌整洁美观。积极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平稳有序推进养护市场化改革,实现国省道公路养护全面市场化,农村公路养护有条件市场化。农村公路大中修等专业性工程,逐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专业化养护队伍承担,日常保洁、绿化等非专业项目,鼓励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办法,吸收沿线群众参与。

  (三)优化路域环境。公路两侧视线可及范围无违法建筑、违法广告、乱堆乱放、乱采乱挖、青山白化、“赤膊房”及脏乱差等现象,入城口和其它公路主要节点建(构)筑物要统一设计、规范改造。公路两侧可绿化用地得到合理绿化配置,无绿化缺失点,绿化景观与周边环境自然融合,沿途可观赏性强,实现公路沿线绿化、彩化、美化。提高沿线群众爱路护路意识,爱路护路的乡规村约制定率达到100%。加大公路治超力度,干线公路平均超限率控制在3.5%以下。完善公路指路体系,做到公路沿线标志、里程桩等设施齐全完整,标线清晰,标志醒目。

  (四)增强安保能力。建立健全桥隧养护工程师、一桥(隧)一牌一档等桥隧长效养护管理制度。及时修复改造公路危病桥隧,确保普通国省道病桥、病隧比例不超过3%,县道病桥、病隧比例不超过5%,无危险桥隧结构物。实施公路生命防护工程,重点抓好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高边坡路段、营运客车校车行驶路段、事故多发点段等重点区域的安全保障工作。完善公路应急抢险体系,充分利用现有站场设施,构建市县联动联勤的应急保障机制,加强公路路网监测和运行安全监控能力,提高公路安全和应急保障水平。

  (五)丰富服务内涵。全面统筹考虑,结合自身实际,协同推进公路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区块环境整治,让交通工程建设与青山绿水同在、美丽与发展共赢。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公路等级提升、拓宽改造工程建设,加强公路沿线规划统筹和资源整合,同步实施公路绿道、廊道等附属工程,营造绿色生态休闲长廊。结合美丽乡村整乡整镇全域规划,因地制宜建设集贸场所、停车场地等设施,杜绝马路市场和违规占道停车。结合当地山水资源、人文景观、风俗民情等特色,精心打造公路沿线镇村等重要节点的景观布置,增设改造完善公路驿站、港湾式停靠站及公共自行车系统等服务设施,彰显美丽乡村风貌。

  (六)提高运行效能。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推广节能减排、低碳环保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应用。扎实推进公路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推进公路养护管理站、超限运输检测站、收费站、服务区等公路站所、窗口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养护、管理、服务人员专业化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加快建立以财政补贴、服务质量考核为主要内容的省市县三级城乡客运发展机制。鼓励各地在健全市场机制基础上,探索政府购买农村客运服务。提升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创新农村客运模式,结合道路条件、农村居民出行需要等因素,统筹运用班车、假日班车、电话约车等多种方式,实现建制村通车目标。推动农村物流发展,整合城乡区域配送资源,深化交邮合作、小件快运、物流和农业产业联盟、农村客货运一体站等配送模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美丽公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加强对美丽公路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督查考核。各县(市、区)政府要将美丽公路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健全工作机制,配强工作力量,扎实有力推进。各县(市、区)要成立美丽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系统谋划,抓紧制订符合本辖区实际的美丽公路建设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抓住“牛鼻子”、打好“组合拳”,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健全协调推进机制,确保机构、人员、经费投入。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力推进美丽公路建设工作。市美丽公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美丽公路建设工作,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美丽公路建设总体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公路设施新建、改造、提升完善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洁化、美化、绿化等工作,指导协调查处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的违法建设行为。市农办负责指导协调美丽公路建设周边村庄的综合整治及美丽乡村、农家乐建设工作。市发改委负责指导重大建设项目与美丽公路创建协调工作。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协调美丽公路周边的青山白化整治工作。市财政局(地税局)负责做好市级美丽公路建设工作经费的保障工作,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协调美丽公路建设土地征用报批、公路边矿山整治与复绿等工作。市环保局负责指导协调美丽公路建设周边环境保护工作。市建设局(规划局)负责指导城市和村镇规划、绿道建设等与美丽公路创建协调工作。市水利局负责指导协调美丽公路建设水土保持手续报批和周边河道洁化、美化、绿化工作,指导水利工程与美丽公路的协调工作。市农业局负责指导农村产业区块的美丽公路协调工作。市林业局负责指导山区公路的美丽公路协调工作。市行政执法局负责指导协调查处美丽公路建设途经线路两侧的违法建设。市旅游局负责指导通景公路沿线旅游要素的打造和协调工作。

  (三)加强要素保障。各地要进一步完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整合各类资金,加大对美丽公路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建立县、乡(镇)两级财政投入、多渠道筹资、分级负担的经费保障机制,要将创建美丽公路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谋划,在资源要素配置上给予优先考虑;要采取有效措施,按规定做好用地服务保障工作,集中力量投入美丽公路建设。

  (四)强化典型示范。要坚持典型引路,发挥示范作用。2016年作为省级美丽公路建设示范县的临海、仙居要因地制宜地建成三条以上,其余县(市、区)建成二条以上美丽公路示范路。同时各县(市、区)要积极开展美丽公路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做好宣传推广,以点带面、推动全局,确保美丽公路建设工作扎实推进。

  (五)严格督查考核。县(市、区)要把美丽公路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形成层层考核、层层负责的工作机制,为全面建成美丽公路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要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评估,并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及时了解、指导美丽公路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督促、检查、考核、激励等工作。美丽公路建设各阶段推进情况将按照年度目标任务进行考核,并于2020年底组织全面考核验收。

  (六)注重宣传引导。各地要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专题会议、现场采访、示范路挂牌等多种形式,及时报道美丽公路建设进展成效,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典型事例,让美丽公路服务于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得到广泛共识,努力营造全社会知路、爱路、护路的美丽公路建设良好氛围。要积极推动乡镇(街道)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及各类组织、社团、志愿者和公路沿线群众积极参与美丽公路建设活动,主动保护美丽公路建设成果。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台州市美丽公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0日

附件

台州市美丽公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加波

副组长:苏元蓬 市政府

黄继满 市交通运输局

成 员:冯法松 市农办

屈文斌 市发改委

汪建华 市民政局

许天鸿 市财政局(地税局)

钟 滨 市国土资源局

陈宇红 市环保局

张劲松 市建设局(规划局)

黄新春 市水利局

程豪勇 市农业局

王冬米 市林业局

林自国 市行政执法局

陈 力 市旅游局

袁国清 市公路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袁国清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威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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