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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 T408-2013』钢筋连接用套筒灌浆料

『JG T408-2013』钢筋连接用套筒灌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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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5-03-22 14: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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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

钢筋连接用套筒灌浆料

Cementitious grout for coupler of rebar splicing
JG/T 408-2013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日期:2013年05月24日
实施日期:2013年10月01日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结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北京榆构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同济大学、沛丰建筑工程(上海)有限公司、前田(北京)经营咨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蒋勤俭、沙安、陶梦兰、申臣良、李晨光、王万金、刘兴亚、赵勇、赖宜政、洪嘉伟、吕丽萍。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筋连接用套筒灌浆料的术语和定义、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交货与验收、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带肋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所使用的水泥基灌浆材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75 通用硅酸盐水泥
GB/T 2419 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
GB 8076 混凝土外加剂
GB/T 8077 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
GB 12573 水泥取样方法
GB/T 14684 建筑用砂
GB/T 17671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
GB 20472 硫铝酸盐水泥
GB 23439 混凝土膨胀剂
GB/T 50080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JC/T 681 行星式水泥胶砂搅拌机
JGJ 63 混凝土用水标准
JGJ 107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钢筋连接用套筒灌浆料 cementitious grout for coupler of rebar splicing
以水泥为基本材料,配以细骨料,以及混凝土外加剂和其他材料组成的干混料,加水搅拌后具有良好的流动性、早强、高强、微膨胀等性能,填充于套筒和带肋钢筋间隙内的干粉料,简称“套筒灌浆料”。
3.2
钢筋连接用灌浆套筒 grouting coupler for rebars splicing
通常采用铸造工艺或机械加工工艺制造,通过水泥基灌浆料的传力作用将钢筋对接连接所用的金属套筒。简称“灌浆套筒”。

4 材料

4.1 水泥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应符合GB 175的规定,硫铝酸盐水泥应符合GB 20472的规定。
4.2 细骨料
细骨料天然砂或人工砂应符合GB/T 14684的规定,最大粒径不宜超过2.36mm。
4.3 混凝土外加剂
混凝土外加剂应符合GB 8076和GB 23439的规定。
4.4 其他材料
设计配方规定的其他材料均应符合现行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5 要求

5.1 一般规定
5.1.1 套筒灌浆料应与灌浆套筒匹配使用,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接头应符合JGJ 107中Ⅰ级的规定。
5.1.2 套筒灌浆料应按产品设计(说明书)要求的用水量进行配制。拌合用水应符合JGJ 63的规定。
5.1.3 套筒灌浆料使用温度不宜低于5℃。
5.2 性能要求
套筒灌浆料的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套筒灌浆料的技术性能

6 试验方法

6.1 一般规定
6.1.1 试件成型时的试验室的温度应为20℃±2℃,相对湿度应大于50%;养护室的温度应为20℃±1℃,相对湿度应大于90%;养护水的温度应为20℃±1℃。
6.1.2 成型时,水泥基灌浆材料和拌合水的温度应与试验室的环境温度一致。
6.2 流动度
流动度试验见附录A。
6.3 抗压强度
抗压强度试验见附录B。
6.4 竖向膨胀率
竖向膨胀率试验见附录C。
6.5 氯离子含量
氯离子含量试验按GB/T 8077进行。
6.6 泌水率
泌水率试验按GB/T 50080进行。

7 检验规则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1 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时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应包括:初始流动度、30min流动度,1d、3d、28d抗压强度,3h竖向膨胀率、竖向膨胀率24h与3h的差值,泌水率。
7.2 型式检验项目为第5章要求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新产品的定型鉴定;
——正式生产后如材料及工艺有较大变动,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型式检验超过两年时。
7.3 组批规则
7.3.1 在15d内生产的同配方、同批号原材料的产品应以50t作为一生产批号,不足50t也应作为一生产批号。
7.3.2 取样方法按GB 12573的有关规定进行。
7.3.3 取样应有代表性,可从多个部位取等量样品,样品总量不应少于30kg。
7.4 判定规则
7.4.1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若有一项指标不符合要求,应从同一批次产品中重新取样,对不合格项加倍复试。复试合格判定为合格品;复试不合格判定为不合格品。

8 交货与验收

8.1 交货时生产厂家应提供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8.2 交货时产品的质量验收可抽取实物试样,以其检验结果为依据;也可以产品同批号的检验报告为依据。采用何种方法验收由买卖双方商定,并在合同或协议中注明。
8.3 以抽取实物试样的检验结果为验收依据时,买卖双方应在发货前或交货地共同取样和封存。取样方法按GB 12573进行,样品均分为两等份。一份由卖方保存40d,一份由买方按本标准规定的项目和方法进行检验。在40d内,买方检验认为质量不符合本标准要求,而卖方有异议时,双方应将卖方保存的另一份试样送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8.4 以同批号产品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时,在发货前或交货时买卖双方在同批号产品中抽取试样,双方共同签封后保存2个月,在2个月内,买方对产品质量有疑问时,则买卖双方应将签封的试样送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9 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

9.1 包装
9.1.1 套筒灌浆料应采用防潮袋(筒)包装。
9.1.2 每袋(筒)净含量宜为25kg或50kg,且不应小于标志质量的99%。
9.1.3 随机抽取40袋(筒)25kg包装或20袋(筒)50kg包装的产品,其总净含量不应少于1000kg。
9.2 标识
包装袋(筒)上应标明产品名称、净重量、使用说明、生产厂家(包括单位地址、电话)、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9.3 运输和贮存
9.3.1 产品运输和贮存时不应受潮和混入杂物。
9.3.2 产品应贮存于通风、干燥、阴凉处,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避免阳光长时间照射。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流动度试验

A.1 流动度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采用符合JC/T 681要求的搅拌机拌和水泥基灌浆材料;
b)截锥圆模应符合GB/T 2419的规定,尺寸为下口内径100mm±0.5mm,上口内径70mm±0.5mm,高60mm±0.5mm;
c)玻璃板尺寸500mm×500mm,并应水平放置。
A.2 流动度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a)称取1800g水泥基灌浆材料,精确至5g;按照产品设计(说明书)要求的用水量称量好拌合用水,精确至1g。
b)湿润搅拌锅和搅拌叶,但不得有明水。将水泥基灌浆材料倒入搅拌锅中,开启搅拌机,同时加入拌合水,应在10s内加完。
c)按水泥胶砂搅拌机的设定程序搅拌240s。
d)湿润玻璃板和截锥圆模内壁,但不得有明水;将截锥圆模放置在玻璃板中间位置。
e)将水泥基灌浆材料浆体倒入截锥圆模内,直至浆体与截锥圆模上口平;徐徐提起截锥圆模,让浆体在无扰动条件下自由流动直至停止。
f)测量浆体最大扩散直径及与其垂直方向的直径,计算平均值,精确到1mm,作为流动度初始值;应在6min内完成上述搅拌和测量过程。
g)将玻璃板上的浆体装入搅拌锅内,并采取防止浆体水份蒸发的措施。自加水拌合起30min时,将搅拌锅内浆体按本款c)~f)步骤试验,测定结果作为流动度30min保留值。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抗压强度试验

B.1 抗压强度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抗压强度试验试件应采用尺寸为40mm×40mm×160mm的棱柱体;
b)抗压强度的试验应按GB/T 17671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B.2 抗压强度试验步骤:
a)称取1800g水泥基灌浆材料,精确至5g;按照产品设计(说明书)要求的用水量称量拌合用水,精确至1g。
b)按照附录A的有关规定拌合水泥基灌浆材料。
c)将浆体灌入试模,至浆体与试模的上边缘平齐,成型过程中不应震动试模。应在6min内完成搅拌和成型过程。
d)将装有浆体的试模在成型室内静置2h后移入养护箱。
e)抗压强度的试验应按GB/T 17671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竖向膨胀率试验

C.1 竖向膨胀率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C.1.1 测试仪器工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a)百分表:量程10mm;
b)百分表架:磁力表架;
c)玻璃板:长140mm×宽80mm×厚5mm;
d)试模:100mm×100mm×100mm立方体试模的拼装缝应填入黄油,不应漏水;
e)铲勺:宽60mm,长160mm;
f)捣板:可钢锯条代用;
g)钢垫板:长250mm×宽250mm×厚15mm普通钢板。
C.1.2 仪表安装(见图C.1)应符合下列要求:
a)钢垫板:表面平装,水平放置在工作台上,水平度不应超过0.02;
b)试模:放置在钢垫板上,不可摇动;
c)玻璃板:平放在试模中间位置。其左右两边与试模内侧边留出10mm空隙;
d)百分表架固定在钢垫板上,尽量靠近试模,缩短横杆悬臂长度;
e)百分表:百分表与百分表架卡头固定牢靠。但表杆能够自由升降。安装百分表时,要下压表头,使表针指到量程的1/2处左右。百分表不可前后左右倾斜。


图C.1 竖向膨胀率装置示意图

C.2 竖向膨胀率试验步骤:
a)按附录A的有关规定拌合水泥基灌浆材料。
b)将玻璃板平放在试模中间位置,并轻轻压住玻璃板。拌合料一次性从一侧倒满试模,至另一侧溢出并高于试模边缘约2mm。
c)用湿棉丝覆盖玻璃板两侧的浆体。
d)把百分表测量头垂直放在玻璃板中央,并安装牢固。在30s内读取百分表初始读数h0;成型过程应在搅拌结束后3min内完成。
e)自加水拌合时起分别于3h和24h读取百分表的读数ht。整个测量过程中应保持棉丝湿润,装置不得受震动。成型养护温度均为20℃±2℃。
f)竖向膨胀率应按公式(C.1)计算:

式中:
εt——竖向膨胀率;
ht——试件龄期为t时的高度读数,单位为毫米(mm);
h0——试件高度的初始读数,单位为毫米(mm);
h——试件基准高度100,单位为毫米(mm)。
注:试验结果取一组三个试件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精确至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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