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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交通建设工地防尘治理督查情况的通报

泰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交通建设工地防尘治理督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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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5-02-09 11: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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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交通建设工地防尘治理督查情况的通报


泰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交通建设工地防尘治理督查情况的通报

局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局市区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通扬线三级航道整治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建设工地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促进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按照市委、市政府防尘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局于7月中旬对328国道海姜段快速化改造工程、姜堰一区两园连接线、姜高路东延工程、泰州港互通连接线、环港大道改扩建工程、兴泰高速、江广高速改扩建工程、通扬线航道整治工程、江苏金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码头和堆场建设工地进行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依据

1.《全省交通建设工程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行动方案》(交质公【2016】35号)。

2.《建设工地扬尘防治标准》(DGJ32/J203-2016)。

二、检查的基本情况

本次共检查施工工地9家,从检查结果来看,大部分施工单位能够按照省、市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各工地道路已基本实现硬化处理,并定期进行洒水。各施工现场能够及时清运垃圾,对裸露泥土进行覆盖,有效减少了施工扬尘,保障了施工工地现场干净整洁。总体而言,各施工单位已经认识到了进行扬尘治理对防治大气污染的重要性,基本形成了落实扬尘治理工作职责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问题

通过这次检查发现,对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各单位在推进防尘治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治理规范化程度有待提高。少数施工工地编制的扬尘防治专项方案缺乏针对性或操作性,且方案内容未经审核、审批程序批准,如环港大道改扩建工程HGDD-SG标段、通扬线HD5标段。个别施工工地尚未完全建立扬尘治理责任制,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信息未能及时公示,扬尘防治资金保障制度和资金使用计划仍未制定出台,导致施工和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建设扬尘防治工作措施难以有效落实,如328国道海姜段快速化改造工程HJD-SG-1标段、泰州港互通连接线工程TZGHTLJX-1标段。个别施工工地仍未编制扬尘预警响应预案和扬尘预警响应措施,如姜堰一区两园连接线工程YQLYLJX-1标段、姜高路东延工程JGLDY-1标段。

二是扬尘源头管理问题突出。个别企业施工现场堆土、土方裸露情况比较突出,施工工地未对裸露土方、临时堆土采取覆盖、绿化等降尘措施,或者覆盖不到位,如江苏金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码头和堆场工程。个别预拌混凝土(砂浆)工地砂石料仓未封闭,且未采取有效的覆盖措施,如通扬线HD2标段拌合站。部分施工道路硬化处理不够的情况仍然存在,如328国道海姜段快速化改造工程HJD-SG-3标段。

三是施工车辆管理亟待加强。各工地出入口基本未设置车辆冲洗设备,工地内存在渣土运输车辆扬尘现象。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推进扬尘治理工作。

项目建设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要求,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将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融入到下一步工作中,为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抓好整改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检查组提出的要求,对本企业、本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全面完成整改工作。同时,针对检查中暴露的问题,对本企业所有在建工程开展一次全面检查,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

各单位要加强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将施工扬尘治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每月25日,各工程建设指挥部向局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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