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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

宿迁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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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5-01-22 15: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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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


宿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洋河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全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9日

全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江苏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行动方案》(苏政办发〔2016〕44号)和《宿迁市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宿发〔2016〕33号)要求,为推进我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改善河道水质,提升人居环境质量,结合《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7〕30号)及我市实际,制定全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强富美高”新宿迁的总体要求,以“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配套、全域修复、全域清流”为原则,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疏浚活水、生态修复”的治理思路,顺应群众期盼,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源头控制、水陆统筹、上下游联动、跨部门协作,突出重点、分阶段科学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全面推行河长制,确保国考、省考断面水质合格,城乡水环境显著改善。

(二)工作目标。2017年,完成全市40%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城市建成区实现河(湖)水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启动4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开展57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建成,完成205个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同步建设配套污水管网。

2019年,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构建县、乡河道健康稳定水生态系统;市、县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高效运行,规划发展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90%;城乡水体基本无异味、水质有效提升、滨水空间绿化美化、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公众满意度显著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

1.细化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方案。按照《江苏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要求,建立城市黑臭水体档案,编制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重点任务、整治措施和实施周期,并排定各年度整治计划。2017年,完成17条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任务;2018年,完成全市黑臭水体整治任务的80%;2019年,完成剩余整治任务,全市面上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2020年,重点开展长效管护。各地要按照年度计划,制定详细的整治工程设计方案,加快前期工作,完善审批手续,尽早开工,实行挂图作战,确保按时完成。

2.开展河道排水口专项整治。把控源截污作为整治城市黑臭水体的基础性工作和根本性措施,彻底查明河道两侧排放口的位置、排放量,建立河道排放口档案,通过改造排水管道、封堵排水口、敷设截污管道、设置调蓄设施等措施,做到非雨季污水不入河,控制雨季溢流频次。环保、水务等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小餐饮、洗车场、理发店等排污、排水的执法管理,加大乱排乱倒、偷排偷倒行为的整治和查处力度。

3.加强河道内源治理。科学确定疏浚范围和疏浚深度,利用清淤方式清理水体底泥污染物,妥善运输和处置底泥,严防二次污染。清理河道沿岸积存垃圾,做好河岸、水体保洁和水生植物、沿岸植物的季节性收割,及时清除季节性落叶、水面漂浮物,严厉查处向河湖倾倒垃圾、污水的行为。

4.开展河道岸线环境整治。加快对河道两岸违法建设的清理,对“三面光”硬质驳岸的非行洪排涝骨干河道,有计划实施生态化改造,河道断面宽度及形式避免均一化,特别是生态经济示范镇生态河道应体现原生态。因地制宜选择岸带修复、植被恢复、水体生态净化等生态修复技术,恢复河道生态功能。加强河道沿岸绿化和滨水空间规划建设,营造良好的城市滨水空间,改善人居环境。积极引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通过建设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植草沟等“海绵体”,控制初期雨水面源污染,改善河道水环境。

5.推进水系沟通和活水循环。加强河道“蓝线”规划管控,新建城区严禁填埋河道沟塘,严控侵占河道水体行为,保持现状水面不减少,有条件的地区要适当恢复已填埋的河道水体。加强城市水系沟通,构建健康水循环体系。充分挖掘城市河道补水水源,优先使用城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和清洁雨水作为补充水源,有条件的地区可将补充水源经湿地等设施净化后排入河道,提升水体自净能力。

(二)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1.加快中心城区、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扩建一批城市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实现一级A提标改造,加快推进配套管网建设,提升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满足城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的需要。2017年,全面启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8年,完成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2019年,市、县城市建成区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和87%以上,全市永久性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实现污泥处理处置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严格执行污泥转运“联单制”,污泥运输车船安装GPS,强化污泥处理处置全过程监管。

2.推进中水回用和尾水导流。2017年,各县(区)要分别完成1个中水回用示范项目,在园林绿化、生态景观用水及工业用水等方面提高中水回用率。加快市区尾水导流工程建设,提高河道水体环境容量,改善水生态环境。2017年,完成投资2亿元;2019年,全面完成5.4亿元投资,实现投产运行。各县要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尾水导流建设方案,做好项目争取,力争2019年完成尾水导流建设任务。

3.开展城市雨污分流管网建设与改造。实施城市雨污分流改造和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各县(区)要深入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制定管网建设改造计划,2019年,完成城市雨污分流改造。加强排水管网问题整治,对雨污混接、排水管道及检查井各类缺陷进行维修改造,减少污水外渗或河水地下水倒灌,提升污水处理效益;暂不具备雨污分流改造条件的区域,加快建设截流干管,适当加大截流倍数。

4.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2017年,全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建成;2018年,全面完成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2019年,实现污水处理厂高效运行。按照机关、学校、医院、集中居住小区、非化工工业集中区、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宾馆、饭店和浴室“十个必接”原则,加快推进乡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提高设施运行负荷率,充分发挥设施效能。

5.提高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营、因村制宜、逐步推进”总体思路,以县(区)为单元,强化规模化建设、专业化管护、一体化推进,2019年,确保规划发展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90%以上;2020年,完成1058个规划发展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县(区)为单位编制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和专项规划,2017年底前完成规划编制并报县(区)政府批准。做好泗阳县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国家试点工作,争取1个县(区)列入省级试点。

(三)建立完善长效管护机制

以全面实行“河长制”为引领,落实河长管护责任,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明确管护机构、管护人员和管护经费,加强河道巡查,推广“道路、绿化、垃圾、河道”综合管护模式。按照建管分离的原则,积极推进水体管护市场化改革,形成主管部门定期考核、管护单位具体作业的管护模式。强化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倡导统一委托专业公司负责运营。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工作的技术指导与监督管理,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作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责任主体,要成立推进机构,明确牵头部门,落实整治资金,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加快推进工程建设。市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市水务局负责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的督查指导和考核,市财政局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市环保局负责对违法排污的查处指导,市农委负责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及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其他市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全力做好配合工作。

(二)强化监督考核。建立“月报告、季通报、年考核”的工作制度,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地区和单位实施工作问责和责任追究。市水务局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环保局等加强工作督查,定期印发督查通报。通过委托第三方、公众调查问卷等形式开展治理效果评估,向社会公布。

(三)引导各方参与。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要求,加大公共财政投入,积极引入社会资本,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市级财政要及时拨付工程奖补资金,确保足额到位。高度重视公众参与,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工作进展,公开曝光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对公众举报监督做到及时回应。

附件:1.全市2017-2019年度黑臭水体整治计划表

2.全市2017-2019年度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计划表

3.全市2017-2019年度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计划表

4.全市2017-2019年度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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