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CC规范网,争做您的第一个学习站!

铁岭市关于对利用粘土为原料的制砖企业进行清理整顿的实施方案

铁岭市关于对利用粘土为原料的制砖企业进行清理整顿的实施方案

文档大小:10 KB 文档页数:纯文字 页

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5-01-20 12:56:12

0元

限时优惠价

立即下载
文档部分截图

铁岭市关于对利用粘土为原料的制砖企业进行清理整顿的实施方案


铁岭市关于对利用粘土为原料的制砖企业进行清理整顿的实施方案

铁政办发[2011]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对利用粘土为原料的制砖企业进行清理整顿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关于对利用粘土为原料的制砖企业进行清理整顿的实施方案

我市现有利用粘土制砖企业105家,每年烧砖取土折算土地面积近1200亩,年烧煤4.9万吨标煤,年排放二氧化碳2.2万吨,年排放二氧化硫0.1万吨。毁田烧砖、破坏耕地现象屡屡发生,特别是近年来城乡建设的快速发展对建材产品的需求量急剧增加,粘土砖生产呈增长态势。为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发展新型墙体材料,节能利废,保护环境,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促进我市循环经济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耕地和改善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设宜居城市、生态城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进一步巩固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依法清理、整顿粘土制砖企业。

二、基本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0〕17号)的精神,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政府推动、依法清理的原则。

三、清理、整顿范围和对象

全市行政区域内现有利用粘土制砖的企业105家。其中,铁岭县17家,开原市26家,昌图县43家,西丰县9家,调兵山市8家,银州区1家,清河区1家。

四、工作目标

本次清理、整顿要依据有关法规和规划,关停一批、转产一批、保留一批。

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有粘土资源但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企业,已无粘土资源的企业以及不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法规的企业、轮窑窑门数在20门以下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

对关停的企业要引导、鼓励、扶持利用煤矸石、粉煤灰等工业废弃物转产新型墙体材料。

为了满足农村生产、生活需要,保留一批符合全市建材产业总体规划、粘土资源存量充足、相关手续完备、守法经营的粘土制砖企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相关部门重新履行审批手续,并加强监管。

依法关停的粘土制砖企业,要拆除生产设备及生产设施,人员撤出场地,有条件的要及时恢复平地。

五、工作步骤

1. 摸底调查阶段

各县(市)区对本行政区域内粘土制砖企业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弄清企业占地面积、粘土资源、审批情况、生产规模、经营状况、产权归属、经营权流转等基本情况,并将其上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汇总。

2.工作试点阶段

在铁岭县先行开展粘土制砖企业清理、整顿试点工作。此项工作要求在2011年6月 30 日前完成,并总结经验,在全市推广。

3.全面开展阶段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到2011年8月31日止,各县(市)区要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粘土制砖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4.检查验收阶段

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有关部门自2011年9 月1日起,对各县(市)区清理、整顿工作进行全面验收。

六、工作措施

(一)科学制定规划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要根据县(市)区农村建筑市场对墙体材料的需求,对粘土制砖企业统一规划,定点布局,核定生产规模,并指导县(市)区具体实施。

(二)加强部门配合,扎实做好清理整顿工作

1.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组织、协调、规划、布局工作,并负责严格限制粘土砖的应用。加强对城镇建设中粘土砖使用的监督,检查。对使用粘土制品的建设工程,不予返退墙改基金。对粘土制砖企业实行差别电价的用电政策。

2.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审核粘土砖厂用地、取土的合法性及查处相关土地违法行为。对粘土制砖企业采矿界限要有明确要求,坚决制止超标准深挖的取土行为,并对粘土制砖企业的资源存量进行重新测量、评估。

3. 工商部门、税务部门负责检查各类土砖厂的营业执照、纳税情况,对粘土制砖企业违反工商、税务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依法给予严厉处罚。

4. 公安交警部门对运输粘土砖的车辆依法从严查处。

5. 质监、环保、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负责对全市粘土制砖企业进行检查,对造成安全隐患、严重破坏环境的,要立即关闭。

6. 供电部门负责对存在用电隐患的粘土制砖企业停止供电,直至拆除其供电设施。

七、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清理、整顿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由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务求实效。

2.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支持、配合各县(市)区开展此项工作。

3. 要因企施策,处理好各方面利益关系,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在开展清理、整顿工作期间,加强生产安全工作,确保粘土制砖企业生产安全,确保关停企业不出现安全问题;必须正确处理清理、整顿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细致、周密地制定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预案,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确保职工和社会的稳定。

免责申明:本站所有资源均通过网络等公开合法渠道获取,该资料仅作为阅读交流使用,并无任何商业目的,其版权归作者或出版方所有,本站不对所涉及的版权问题负任何法律责任和任何赔偿,在本站咨询或购买后默认同意此免责申明;
     法律责任:如版权方、出版方认为本站侵权,请立即通知本站删除,物品所标示的价格,是对本站搜集、整理、加工该资料以及本站所运营的费用支付的适当补偿,资料索取者(顾客)需尊重版权方的知识产权,切勿用于商业用途,信息;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