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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铁岭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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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5-01-11 12: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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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铁政办发[2015]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铁岭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14日

铁岭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掌握全市地下管线现状,加强地下管线管理,保障城市功能正常运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城市地下管线数据库及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数据输入和输出、数据编辑、属性查询、数据统计、综合分析、三维场景漫游等多种功能和公共数据交换服务;构建科学的信息更新机制,实现地下管线信息的实时、动态管理维护,实现信息资源在政府、社会及管线权属单位之间的共享。

二、普查范围及内容

全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范围含中心城区和县(市)区两部分。中心城区城市地下管线普查范围包括银州区、铁岭经济开发区及凡河新区,普查对象为重要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人防等地下管线,城市道路上敷设的各类管线附属设施和隐蔽工程及场站;普查内容包括基础信息普查和事故隐患排查。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实施全面工作,铁岭县政府、银州区政府、铁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铁岭市凡河新区管委会负责对辖区内地下管线普查工作进行协调监督。

中心城区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分两期开展,一期对银州区24条主次干道及铁岭经济开发区、凡河新区道路红线范围内管线进行普查;二期对银州区街、巷、路管线进行普查。

铁岭县、开原市、西丰县、调兵山市及清河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各地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有效机制和工作规范,统一组织开展地下管线普查工作。

三、任务分工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03)和《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对地下网线进行普查,将市政道路红线范围内管线及重要地下管线附属设施的种类、数量、功能属性、平面位置、高程、埋深、走向(流向)、管径、材质、建设时间、运行时间和权属单位等基础信息编制为数据文件,同时编绘地下管线平面图;要采取以地下管线现状调绘图为主、地下管线探测为辅的方法,将原始管线数据重新绘制在1∶500的道路带状地形图上并上报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事故隐患排查应全面摸清存在的结构性隐患和危险源,特别是要查清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内容包括隐患地点、隐患类别、隐患部位、隐患描述、责任单位、责任人、是否有安全标识、是否采取整改措施等。普查领域及绘制范围如下:

(一)市政公用事业类

1.(污水、雨水)排水管道、暗渠等线路布网图。包括管径300毫米以上的排水管道及内径0.5×0.5米以上的排水暗渠,含检查井、入水口、出水口、箅井等。

2.热交换站分布点及管径108毫米以上供热管线线路布网图。

3.给水、水厂和取水口位置图。抽水站、高位水池、二次供水泵站位置图,管径100毫米以上市政管线、配水管线图,水厂输配水管网图(包括检查井、阀门井、排气井、水表井、弯头、三通、上下返管、变径点、消防栓等)。

4.燃气场站、调压站、阀门井、凝水缸等燃气设施分布图,管径100毫米以上燃气管线布置图。

以上4项由市政管修处、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铁岭天信公用事业股份有限公司、铁岭港华燃气有限公司、铁岭新城供热有限公司负责完成。对2014年排水管线普查成果存在异议或普查结果参数不全的,由市政管修处、银州区政府、铁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根据辖区权属勘查补充。

(二)城市人防工程类

市人防办负责绘制地下人防工程位置图,包括出入口、排风口、平面图、剖面图的面积和性质等。

(三)城市电力、通信、信号类

1.铁岭供电公司负责绘制地下电力线路路网图。

2.市政管修处和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负责绘制路灯、功能照明的地下线路、变电箱位置图。

3.中国电信铁岭分公司、中国移动铁岭分公司、中国联通铁岭分公司、北方广电铁岭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绘制地下各权属通讯电缆位置图和各管辖站图。

4.市公安局负责绘制城区交通信号灯(摄像头)位置图以及治安监控、道路监控、地下电缆布网图;负责地下管线探测及开挖验证过程中的交通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驻地部队工程类

铁岭军分区负责组织绘制驻地部队管辖范围城区内的给水、排水、通信、电力、人防等地下管道、电缆及设施平面位置图。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普查工作软、硬件采购及普查小组、专家组业务经费及普查后动态维护经费。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期及普查、测绘阶段(2015年4月1日—7月1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动员会议,成立铁岭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落实普查资金,明确各单位责任分工;各有关单位确定普查专职人员,收集相关资料,制定详细的专业普查方案和普查细则,组织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组建专家小组和协调小组,分别为普查提供技术支持和协调工作;招标确定测绘单位,绘制1∶500道路带状地形图并分发至各专业管线权属单位, 由相关部门和各管线权属单位自行对管线栓点进行测量并将普查结果绘制成管线图。测绘单位整理汇总普查、调查资料,经相关部门和单位确认后,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增强市民保护地下管线、配合普查工作的意识。

(二)验收汇总阶段(2015年7月2日—10月1日)。地下管线测绘结果经管线权属单位复查确认后,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和相关单位统一验收,并按10%的比例进行抽查。

(三)数字化建设阶段(2015年10月2日—11月30日)。通过招投标选定具有资质的软件开发单位,将全部普查结果结合地形图电子版统一数字化,建立完善的数据库及信息系统,为动态更新管理奠定基础。

(四)二期普查阶段(2015年12月)。以一期普查成果为基础,总结相关经验,结合实际调整完善普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扎实有效、全面顺利地完成全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任务,市政府成立铁岭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依照相关技术标准,对所属地下管线及附属设施、场站设施的电子和纸质数据及相关属性数据等资料进行整理,对普查成果中的所属管线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对所属管线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二)保障项目资金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承担普查任务及绘制管线图所发生的费用,市政府将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适当予以补助。

(三)落实任务要求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全面协调本部门及单位的普查工作,严格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全省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方案》(辽住建〔2012〕82号),采取"地毯式”普查方式,不虚报、漏报,确保数据全面、科学、规范、准确,并于2015年7月底前完成中心城区各类地下管线的外业普查工作,2015年12月底前完成综合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普查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要坚持统一标准、资源共享的原则,按照统一规划建立和更新管理机制、政策,使政府、社会及管线权属单位共享城市地下管线信息资源,促进城市地下空间的统一规划、合理开发和科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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