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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淮南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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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4-11-08 22: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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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淮南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质〔2017〕120号)要求,制定淮南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巩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成果,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坚持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并重、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并重、质量安全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并重、深化建筑业改革与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重,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着力构建质量安全提升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二、总体目标

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以下简称提升行动)是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基础上的系统工程。自2017年7月开始,通过提升行动,用3年左右时间,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国务院"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执法全覆盖要求,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工程技术创新能力,使我市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一)依托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及大数据,进一步加强"监管通”应用。确保施工过程全程留痕,确保施工许可项目检查覆盖率为100%。通过创新信息化技术应用、创新施工图审查监管、创新政府监管方式、创新项目现场管理方式、创新建筑市场监管方式(简称"五个创新”),全面推进工程建设管理改革。

(二)健全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 "两书一牌”(即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开展工程质量保险制度试点工作。

(三)强化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行业管理,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依托《安徽省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由系统出具检测报告,杜绝伪造检测数据,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

(四)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措施有效落实,一般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遏制较大质量安全事故、杜绝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五)进一步强化全市建筑节能工作,全面落实绿色建筑,建立规划、设计、施工、运营闭合监管体系,有序推进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机制。

(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行为得到明显遏制,依托安徽省建设工程监管信息平台及市级信用平台系统建立全市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形成统一开放、规范有序的建设领域市场体系。 

三、重点任务

(一)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特别是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

2.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责任。严格执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规定,强化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责任。新建项目开工前,参建单位都要与项目负责人签订授权书,五方负责人要签订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建设单位要建立五方主体法人代表和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工程竣工后统一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保管。项目竣工后,要在建筑物显著位置镶刻竣工标识牌,载明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否则一律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3.严格落实从业人员责任。建立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制度,强化个人执业管理,落实注册执业人员的质量安全责任,规范从业行为,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除对责任单位实施处罚外,对相关从业人员按规定实施处罚;推动建立个人执业保险制度,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

(二)创新项目现场管理方式

1、按照《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和岗位职责》,对现场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应用施工现场关键管理岗位人员广域网人脸识别考勤系统(IFA),对项目经理、总监等人员进行在线考勤,严厉打击个人出借执业资格、挂靠和不到岗履职的行为。应用关键建筑材料检测全过程监管系统(IMT),对影响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关键建筑材料实行取样、见证、送样、检测等各个环节闭合监管,遏制送样过程掉包、伪造检测报告和检测机构出具假报告等行为的发生。试行垂直起重机械控制管理系统,实现升降机、塔吊等关键设备从业人员验证上岗,自动保留安装、维护、拆卸记录,动态预警,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坚持创优示范引导。指导企业开展"舜耕杯”"黄山杯”奖和鲁班奖、国优奖创建活动。针对质量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选择"黄山杯”奖、鲁班奖、国优奖创建的典型示范项目,组织现场观摩交流,示范引领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3、严格按照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深入开展质量常见问题治理。依据《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回访保修和投诉受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制度,加强工程质量投诉管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创新建筑市场监管方式

1、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工程建设企业资质智慧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等试点工作。

2、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信用评价力度,健全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机制,依托平台将施工现场质量安全信用评价成果应用于建筑市场的招投标和资质、资格审批,促使企业更加注重项目现场的质量安全行为,加大对质量安全管理优秀项目和企业的激励,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动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的全面提升。

3、严格执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各类建设工程必须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凡是未办理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报监、施工许可等手续或手续不全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并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理。加强竣工验收备案监管,对存在工程质量问题及重大社会隐患的建设工程不予备案,不得交付使用。

4、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违法违规监督机制,对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承包工程后全部或肢解转给他人、违反规定分包、借用他人资质资格承揽工程,以及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业务、以任何方式同不具备资质资格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合作承揽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依规予以严惩重罚。

(四)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1、提升建筑设计水平。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引导全市勘察设计企业转型升级,完善激励机制,引导激发优秀设计创作和建筑设计人才队伍建设。

2、认真执行设计程序,提高勘察设计质量。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强化勘察现场作业质量和室内试验质量控制,加强对施工图审查备案、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日常监管和年度考核。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加强设计文件技术交底和现场服务。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加大对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幕墙、消防、智能、节能等专项设计文件审查力度,重大变更必须送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3、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完善工程质量管控体系,建立质量管理标准化制度和评价体系,推进质量行为管理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活动,实施样板引路制度;制定并推广应用简洁、适用、易执行的岗位标准化手册,将质量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名操作人员。

4、提升建筑施工本质安全水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活动。依据《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深入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实现安全行为规范化和安全管理标准化,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

(五)提升技术应用能力

1、推广工程建设新技术。加快先进建造设备、智能设备的推广应用,大力推广建筑业10项新技术,推广应用工程建设专有技术和工法,以技术进步支撑装配式建筑、绿色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发展。

2、提升减隔震技术水平。推进减隔震技术应用,加强工程建设和使用维护管理,建立减隔震装置质量检测制度,提高减隔震工程质量。

3、推进数字化技术应用。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推进勘察设计文件数字化交付、审查和存档工作。

(六)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1、创新信息化技术应用。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数字化监管。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管人员在同一平台协同工作、信息共享,实行跨层级、跨部门、跨地区质量安全监管全覆盖全应用。通过平台强化执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规范从业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从业(执业)人员。

2、加强政府监管。强化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部位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

(1)创新政府监管方式,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执法全覆盖,应用"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检查系统”,实现政府监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公开化。将重点环节、重要分部分项工程监督检查作为政府监管人员检查的主要内容,监督人员检查工作成果实时记录、上传,检查信息实现互通、共享,过程留痕管理、责任可追溯,落实政府部门质量安全监管责任。通过对项目现场检查量化打分、记录,直接形成在建项目和企业信用全省和全市排名。

(2)创新施工图审查监管,强化质量安全源头管控。完善施工图审查制度,规范设计变更行为。以图审为抓手,对涉及项目的勘察设计责任人、审查人员以及审查合格书、审查意见告知书等,实行全部业务留痕、责任可追溯;充分运用施工图审查大数据,形成勘察设计单位和勘察设计责任人信用档案,对勘察设计单位质量状况实时预警和动态监管;推动勘察设计企业强化内部管理,落实勘察设计企业主体责任,促进勘察设计质量提升,净化勘察设计市场,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3)加强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应用《安徽省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建立检测试验数据自动采集、实时上传制度,实行由系统出具检测报告,通过技术手段、全程留痕,杜绝检测机构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行为。加强检测机构和人员管理,部署开展工程质量检测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虚假检测行为,大力整治检测市场秩序,有效遏制虚假检测报告,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4)进一步强化建筑节能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标准,确保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达标率100%,以山南新区绿色示范城区为示范,全面落实新建建筑实施绿色建筑年度目标。有序推进装配式建筑应用工作,加强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管控,建立健全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管控机制。政府投资工程和保障性安居工程要率先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充分利用扶持政策,逐年扩大应用比例,形成规模效应。适时选择示范项目,发挥引领作用,以点带面,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加快发展。

3、加强监督检查。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加大重点环节、重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抽查抽测力度,确保对工程项目监督检查平均三个月不少于一次。深入开展以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4、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工程建设中危害工程质量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各方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的责任,依法实施处罚。组织专门力量,对挂牌督办案件、移交转办案件加大查办力度。

5、加强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关于"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全额保障。”规定,加强监督队伍建设,保障监督机构人员和经费。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

2017年7月份,制定我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全市建设领域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县(区)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重点和具体措施,扎实开展提升行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组织实施

1、2017年工作计划

①启动建设淮南市建筑工程视频监管信息系统。

②开展全市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活动,8月份开展实施宣贯活动。

③每季度开展1次全市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含专项整治)及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活动。

④开展1次全市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活动。

⑤开展1次全市施工图设计文件调审工作。

⑥8月开展全市建设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检查。

⑦市城乡建委每季度开展1次行动督查

2、2018年计划

①启用淮南市建筑工程视频监管信息系统。

②依据《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

③试行垂直起重机械控制管理系统,实现升降机、塔吊等关键设备从业人员验证上岗。

④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活动。适时组织一次观摩活动。

⑤每季度开展1次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含专项整治)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活动。

⑥组织开展2次全市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活动。

⑦开展1次全市施工图设计文件调审工作。

⑧8月开展全市建设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检查。

⑨市城乡建委每季度开展1次提升行动督查。

3、2019年计划

①全面应用淮南市建筑工程视频监管信息系统。

②依据《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

③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活动。

④全面推行垂直起重机械控制管理系统。

⑤每季度开展1次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含专项整治)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活动。

⑥组织开展2次全市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活动。

⑦开展1次全市施工图设计文件调审工作。

⑧8月开展全市建设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检查。

⑨市城乡建委每季度开展1次提升行动督查

(三)总结推广(2020年1月)

认真总结经验,深入分析问题及原因,研究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和建议。对提升行动中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城乡建设委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寅生;副组长:陈先林、龙洋、何双全;成员:张昊、吴杰敏、岳磊、胡宗刚、段德鹏、崔北名、韩葆春、张汶民,时广远。办公室设在委建筑业管理科。

(二)层层落实责任。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我委对工作不力、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予以通报批评,严肃追究责任,对工作突出的进行表扬,并总结推广经验。

(三)加大舆论宣传。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提升行动进行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地宣传,营造有利于提升行动的舆论氛围,促进全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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