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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地条钢”排查取缔工作的紧急通知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地条钢”排查取缔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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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4-12-31 10: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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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地条钢”排查取缔工作的紧急通知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地条钢”排查取缔工作的紧急通知

齐政办规〔2017〕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2016年12月以来,国家有关部门多次下发文件,部署取缔“地条钢”工作,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了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化解产能办公室)。相关部门先后组织了6次排查,各县(市)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推进“地条钢”清理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仍有个别部门、县(市)区对此重视程度不够,“地条钢”监管还存在盲区。目前,我市已进入施工旺季,工程建设对钢材需求量增加,个别不法分子借机生产“地条钢”,进行非法销售。这不仅违反了国家产业政策,也干扰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严重影响了工程质量。为了有效禁止“地条钢”企业生产经营,防止外地“地条钢”非法进入我市建筑市场,现就排查取缔“地条钢”生产经营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地条钢”是指以废钢铁为原料、经过感应炉等熔化、不能有效地进行成分和质量控制生产的钢及以其为原料轧制的钢材。感应炉是利用感应电热效应使金属物料加热或熔化的电炉,可分为工频感应炉、中频感应炉和高频感应炉三种,钢铁领域应用较多的为工频和中频感应炉。“地条钢”是高耗能、低品质的建筑材料,是过剩和落后产能的主要产品之一。由于钢材价格走高且需求量增加,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大肆生产“地条钢”,造成的危害极其严重。全面取缔“地条钢”,既是2017年钢铁行业去产能的重点工作,更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际行动。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全面取缔“地条钢”工作的严肃性、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切实强化职责担当,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决做到有令则行,令行禁止,确保钢铁行业的生产经营秩序。

  二、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

  各县(市)区政府要对本地区钢铁行业去产能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聘请专家对“地条钢”企业性质进行鉴定,对辖区内“地条钢”生产企业和流通渠道以及需求市场进行自查自纠,依法严厉打击“地条钢”违法生产和销售行为,坚决彻底全面取缔“地条钢”生产企业。

  市直相关部门要深入学习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条钢”鉴别知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开展“地条钢”清理工作。市发改委牵头组织统筹开展“地条钢”清理专项行动。市工信委负责开展“地条钢”生产全过程的监督检查,负责核实“地条钢”原料、设备、产能、销售等情况,梳理“地条钢”企业详细名单,组织取缔并验收。市质监局负责钢铁行业生产许可证发放和后期监管工作,对违法生产“地条钢”企业进行清理整顿,提出处理意见。市工商局负责钢材市场监管,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钢材违法行为,组织好被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营业执照钢铁企业的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市住建局负责排查建筑市场使用“地条钢”情况,严控“地条钢”进入施工现场用于工程建设。市安监局负责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排查“地条钢”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市环保局负责从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方面排查“地条钢”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市国土局负责国土执法专项行动,排查“地条钢”企业违法违规用地用矿行为。各部门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严肃处理,并向各县(市)区政府反馈,由当地政府倒查“地条钢”企业,实施取缔。

  三、进一步开展全面排查清理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对“地条钢”再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清理,不留死角和空白点。对“地条钢”的取缔要从“源头治理”向全链条扩展,不但要强化对“地条钢”生产企业的打击力度,还要加强对钢材产品流通市场的监管,切断“地条钢”的流通渠道,杜绝“地条钢”流入市场,追源逆流,查清“地条钢”来源,重点打击建筑市场使用“地条钢”的违法行为,减少需求市场的牵引力度,形成全领域打击“地条钢”的高压态势。对排查不到位、打击不坚决,甚至充当“保护伞”、故意隐瞒不报,致使“地条钢”大量流入市场,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县(市)区务于2017年6月23日前完成清查取缔任务,将清理排查结果及处理情况以正式文件报市化解产能办公室,确保6月30日前全面彻底取缔“地条钢”生产行为。

  四、进一步强化信息报送和监督举报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上报发现的问题以及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市)区都要设立举报电话,并在本地门户网站公布和本地新闻媒体上播报,主动接受社会公众举报监督。各县(市)区务于2017年6月20日前将举报电话、网站、媒体截图等材料报市化解产能办公室(联系人:市发改委苑艳鹏,联系电话:2790612;市工信委彭东辉,联系电话:2790410)。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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