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餐饮服务行业协会关于《微波加热预制菜通用要求》团体标准征集意见的通知

粤餐协文【2023】9号

发布人:广东省餐饮服务行业协会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广东省餐饮服务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微波加热预制菜通用要求》团体标准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期限自2023年8月11日起,至2023年9月10日止。有关意见请反馈至本会秘书处。

联系人:容建莲

邮箱:gra2008@126.com

附件:

1.《微波加热预制菜通用要求》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2.广东省餐饮服务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表

广东省餐饮服务行业协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一日

粤餐协文【2023】9号 关于《微波加热预制菜通用要求》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pdf

团体标准-微波加热预制菜通用要求(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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