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环保联合会关于《含尘废气处理设备 涡流强化式除尘器》《废气预处理设备 几何形折板除雾器》两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函

发布人:中华环保联合会


各相关单位、专家: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由中华环保联合会归口,山东建筑大学和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共同编制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处理专用设备 负压式除尘除湿器》《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处理专用设备 除雾器》两项团体标准,历时1年编制形成了征求意见稿。两项团体标准编制过程中,为满足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结构、内容以及应用需求,由审查专家提议并经标准编制组协商一致,将标准名称分别调整为《含尘废气处理设备 涡流强化式除尘器》和《废气预处理设备 几何形折板除雾器》。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期间,请各有关单位及专家认真审阅标准文本,对两项标准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并于2022年9月16日前以邮件的形式将《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反馈至编制组秘书处,逾期未回复按无意见处理。

两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已登载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网址为: http://www.ttbz.org.cn/)和中华环保联合会网站(网址为:http://www.acef.com.cn)。

联 系 人:许 夏

联系电话:010-53519880转8006、15910860529

电子邮箱:xuxia@vocs-china.com

传    真:010-59574839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21号金海商富中心A座1309室

附件:

1、《含尘废气处理设备 涡流强化式除尘器(征求意见稿)》

2、《含尘废气处理设备 涡流强化式除尘器(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废气预处理设备 几何形折板除雾器(征求意见稿)》

4、《废气预处理设备 几何形折板除雾器(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5、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

 

 

中华环保联合会

2022年8月16日

中华环保联合会关于《含尘废气处理设备 涡流强化式除尘器》《废气预处理设备 几何形折板除雾器》两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函.pdf

附件1、《含尘废气处理设备 涡流强化式除尘器(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含尘废气处理设备 涡流强化式除尘器(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附件3、《废气预处理设备 几何形折板除雾器(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4、《废气预处理设备 几何形折板除湿器(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附件5、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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