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办质〔2020〕56号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共享交换数据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信息化管理数据标准,促进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推进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我部编制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共享交换数据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共享交换数据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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