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督撤字〔2020〕31号
刘风华:
经调查核实,你在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工作期间,违规将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注册在成都冠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的行为。
我部于2020年6月12日向你发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0〕28号),你于2020年7月25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以及《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请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到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相关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 系 人:张强华
联系电话:010-58933576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0年10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本站原创发布。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征得本站同意时,禁止复制、盗用、采集、发布本站内容到任何网站、书籍等各类媒体平台。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