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标准《核电厂工程测量技术规范(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20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20〕9号),我部组织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修订了国家标准《核电厂工程测量技术规范(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GEDI8837@163.com。

  2.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天丰路1号;邮政编码:51066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

  附件:核电厂工程测量技术规范(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1年1月21日

核电厂工程测量技术规范(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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