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办外电〔2021〕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邀请参加2021年世界城市日中国主场(上海)活动的函

  

北京、天津、重庆、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山西省太原、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辽宁省沈阳、大连、吉林省长春、黑龙江省哈尔滨、江苏省南京、徐州、浙江省杭州、宁波、安徽省合肥、福建省福州、厦门、江西省南昌、山东省济南、青岛、河南省郑州、湖北省武汉、湖南省长沙、广东省广州、深圳、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海南省海口、四川省成都、贵州省贵阳、云南省昆明、西藏自治区拉萨、陕西省西安、宝鸡、甘肃省兰州、青海省西宁、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办公室):

  联合国大会于2013年12月通过决议,决定自2014年起,将每年的10月31日设为世界城市日。这是由我国发起设立的首个国际日。2021年世界城市日中国主场活动将与城市可持续发展全球大会结合,于10月30日至11月1日在上海市举办。与会嘉宾将围绕“应对气候变化,建设韧性城市”年度主题,交流和展示在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改善人居环境方面的经验做法,探讨我国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和《新城市议程》的途径。活动包括开幕式、闭幕式、主旨演讲、主题论坛、城市发展案例展及相关配套活动等。

  现诚挚邀请你市政府1位负责同志参加本次活动,请获2021年联合国人居奖城市宝鸡市政府负责同志在活动中作主旨演讲,分享获奖经验。主场活动将播放国内外举办过世界城市日活动的城市市长贺词视频,请广州、福州、厦门、唐山、徐州市予以支持。有关具体安排请与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联系,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于10月15日前确认参会意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1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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