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财政性专项资金扶持有关政策文件和《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绿色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持续推动我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发展,提升既有建筑能效水平,促进建筑行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现发布《2021年度深圳市建筑领域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请符合相应条件的单位按规定开展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古鸿彬、刘嘉杰;联系电话:83782196,83785114

  附件:2021年度深圳市建筑领域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申报指南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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