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清远市区2016年第1季度建设工程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综合价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调查测算,现把清远市区2016年第1季度建设工程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综合价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综合价适用于市区规划区范围及执行《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计价的工程。

实行固定总价或固定单价合同的在建工程项目,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调整。实行可调价格合同的在建工程项目,发承包双方应按形象进度进行调整。

二、人工工资价格问题

2016年第1季度我市市区建设工程动态人工工日单价进行调整如下:

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及《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计价的工程。综合工日人工90.00元/工日。

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6)计价的工程,一类工63.00元/工日,二类工61.00元/工日,三类工58.00元/工日,四类工56.00元/工日。

三、材料价格问题

(一)依据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通知,从2014年第2季起由清远市建设工程造价站综合测算、发布的材料设备等价格信息称谓统称“综合价”。

(二)各专业工程的材料价差均采用全抽料调整的方式。

(三)发布的材料综合价均包括材料原价、包装费、运杂费、采购保管费、税金。

(四)发布的材料综合价是市建设工程造价站经过收集、调查、分析、整理完成的,仅供工程计价时参考。

四、机械台班价格问题

按机械台班单价组成中的人工费、燃油动力费调整价差后作为机械台班综合价。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6年5月10日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本站原创发布。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征得本站同意时,禁止复制、盗用、采集、发布本站内容到任何网站、书籍等各类媒体平台。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